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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期【建诺每日法评】:“双十一”猛下的定金,可以要求返还吗?

日期: 2020/11/07


“双十一”猛下的定金,可以要求返还吗?

       一年一度的“人造节日”双十一又来了!近两年商城推出了先付定金,再付尾款的销售策略,这个双十一你下定了吗?定金就那么几十块,这里下一个,那里下一个,定金越撒越多,等到付尾款的时候才发现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花呗”承受,这时候的你萌生了想要退定金的想法。定金是想退就能退的吗?
       其实网购也是订立买卖合同的过程,消费者所付的定金也同样适用定金法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支付了定金的消费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履行尾款义务也是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那么消费者就这样活生生地“被消费”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的方式购买商品的,除定作,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者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外,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退款退货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商品经济年代,营销的手段多种多样,抗住诱惑也是必备的本领之一,没啥用的东西少下定金,剁手一时爽,口袋里存点银子不香吗?

点评人:何韵怡,有多年法院工作经历,专注于民商事、婚姻家事、劳动纠纷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