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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期【建诺每日法评】: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效力如何?

日期: 2020/11/11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效力如何?

       夫妻之间婚内借款协议,双方是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在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效力当然有效。但夫妻间借款协议又不同于一般的借款合同,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一方将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这种借款形式法律关系和义务都比较明确,双方只要按照协议中规定行使或者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即可。
       二、夫妻一方将婚后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形式比较复杂,因婚后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灭失之前(如离婚),共同共有的财产并无分割,无法确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给另一方的款项有多少是属于出借方和借款方。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协议,离婚时的偿还又有不同:
       出借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借款给借款方用于个人经营或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向出借方偿还借款金额的一半。
       出借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借款给借款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事务的,借款方不用归还。
       此外,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之间不离婚的前提下很难通过诉讼方式来主张债权。


点评人:黄宏安,执业律师,有多年企业、行政机关工作经验,擅长民商事、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