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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期【建诺每日法评】:面对家暴如何寻求庇护

日期: 2020/11/15


面对家暴如何寻求庇护

       近期,一档职场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2》在互联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节目中,观察员徐灵菱律师提到了面对家暴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寻求庇护。在此,向大家科普一下在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如何申请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
       1、人身安全保护令由谁申请?去哪儿申请?
       根据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当事人或实施家暴人的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无法自行申请时,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哪些条件?
      (1)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是以家暴为由离婚,都需要提供存在家暴的证据。 因此面临家暴,要及时拨打110报警,警方出警后会就家暴情况做详细的询问笔录,记录当时的案发情况;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可以申请警方出具一个告诫书,这些都能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若因家暴负伤,应当及时做一个伤残鉴定留证。
       3、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作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公安机关以及居委会、村委会会协助保护令的执行。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没有任何成本,无需支付任何诉讼费用。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切勿隐忍沉默,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点评:麻嘉欣,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杜福香律师团队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