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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期【建诺每日法评】: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期限是多久?

日期: 2020/11/20


      二十几年前,周口市一女青年王某回家途中被人拦截,被凶器击打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当时谢哲海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在服刑22年零4个月后,谢哲海2018年9月走出高墙,目前仍在坚持申诉喊冤,且河南高院决定再审。那么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期限是多久?
       关于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25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关于刑事案件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25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点评人:李咏琪,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