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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期【建诺每日法评】:直播购物,你必须了解的小知识

日期: 2020/12/06


直播购物,你必须了解的小知识

      最近,江苏南京警方捣毁了一个售假团伙,这个团伙通过中介找网红直播带货,低价拿货再高价抛售,3天内卖出了1.5万支冒牌的“大牌”口红,销售金额高达130多万元。
      边看直播边“剁手”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网上购物的方式,但是网红带货翻车的案例频发,消费欺诈屡禁不止不免让人心生疑虑。直播带货的网红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网红带货,是指商家向网红主播支付服务费用,让主播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通过其影响力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服务的行为。带货的网红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代言型网红、生产型网红和销售型网红。
      代言型网红从事的是商业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代言型网红在以下两种情况汇中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①代言的虚假广告关系消费者的生命健康;②代言人明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的。针对广告代言人的带货行为,消费者应当及时截屏、录屏,以保存主播们关于产品质量和价格的承诺。发现主播在直播间里推荐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禁止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的产品时,应当及时举报。
      生产型和销售型网红是指自产自销或者囤货自销的主播。这些主播需要对产品质量负责到底,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义务。消费者在购买自产自销型主播的产品时,要在电商交易平台(如淘宝、京东)进行,避免以微信、QQ等其他方式交易。一定要留存好交易凭证,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可以直接向带货的主播索赔。
      大家在看直播购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一些所谓的低价销售所蒙蔽,对带货主播及其所销售的产品都要事先做好功课,谨防上当受骗!



点评:麻嘉欣,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杜福香律师团队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