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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期【建诺每日法评】:公司虚假宣传将面临何种处罚?

日期: 2021/06/25


公司虚假宣传将面临何种处罚?

       “清华毕业生”求职家政“管家”,简历照片被指涉嫌造假,一度引发广泛关注。6月15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目前已对涉事家政公司以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那么经营者虚假宣传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如经营者违反上述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五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将面临以虚假广告罪被立案追诉的可能: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各位经营者在商业宣传中一定要求真求实,切勿虚假宣传!



点评:李咏琪,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