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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期【建诺每日法评】:“吨姐”成“蹲姐”,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日期: 2021/08/02


“吨姐”成“蹲姐”,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抖音账号“吨姐”连续发布多条“宝马占路虎车位被堵”的短视频,声称因宝马车持续霸占车位,其用路虎车将宝马车堵住;又因宝马车主要用叉车移走路虎车,其在路虎车里放了价值145万元的花瓶,并贴声明:“车内有贵重物品,擅自挪动,后果自负”。“有钱人维权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经公安机关调查,原来是“吨姐”为博取眼球,故意编造虚假剧情。目前,“吨姐”已因在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年来,关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或触及刑事责任。首先,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如侵犯了公民名誉权或者法人商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其次,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吨姐”就是属于这种情况。最后,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点评:张瑞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执业律师,擅长于民商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