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夫妻一方需对另一方在离婚前的借款负责吗?
基本案情: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期间,B共向A借款30万元用于经营烟酒生意,借款月利率2%。B逾期没有归还,A起诉B及B的前妻C,要求B、C二人共同偿还借款本息。B对A主张的借款事实没有异议。C辩称其与B已经在2014年11月登记离婚,且不知道B向A借款,以其当时的经济状况也无需向A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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